从发布“污染”指数到“质量”指数的转变,不仅意味着环保部门从此将更多地从群众的角度来解释环境指数,还意味着苏州各级环保部门正逐步从“污染管理者”向“环境服务者”过渡———
“五个环保”惠民利民
□苏报记者 蒋丽英
不能让“空气不净”成为百姓的心病,不能让“蓝天不蓝”成为宜居苏州的短板。
保护环境的目的就是要适应人民群众宜居安康的需要,实现水清、天蓝、地干净。近十年来,我市每年都制定“蓝天工程”行动计划,从“十一五”期间的产业结构调整、工业污染治理、建设禁煤区,到“十二五”期间的机动车尾气治理、扬尘治理等,一系列铁腕措施的实施,加快了大气治理的步伐,推动苏州的大气污染治理上了新台阶。
【苏州故事】
PM2.5“倒逼”苏州大气污染治理上新台阶———
“有备而来”才能“心中不慌”
从来没有一个环境指标会像PM2.5那样牵动人心。
今年2月29日,国务院常务会议同意发布新的《环境空气质量标准》,要求长三角等重点区域以及直辖市和省会城市开展PM2.5和臭氧的监测。
不到一个月后的3月27日,苏州市环境保护局的官方网站上就实时发布了PM2.5和臭氧这两个环境指标的实时监测数据。
这两个数据的迅速出现并不是一件偶然的事,源于苏州的“有备而来”。 早在2009年,市环保部门就开始监测PM2.5,虽然当时只有南门一个监测站点。2010年又增加了一个监测站点,2011年下半年又增加了3个点,到现在苏州一共有8个点可监测PM2.5,南门、轧钢厂、彩香、苏州工业园区和相城区5个点是国家级监测点,另外3个站点分别位于渔洋山、工业园区方洲公园和市环境监测中心站,这3个点为科研点。
10月10日,江苏省环保厅在其网站发布我省城市空气质量新标准的监测数据,包括南门、轧钢厂、彩香3个苏州监测站点在内的、已配备PM2.5监测设备的17个站点,开始向社会公众发布实时监测数据和AQI(空气质量指数)评价结果。随后,市环保部门也相应采用AQI指数来发布空气质量日报。
这一系列监测数据的逐步公布,其最大改变就是环境监测指标和公众感观更为接近。在AQI指数实施以前,环保部门公布的“蓝天”和民众眼中看到的“蓝天”存在一定的感官差距。为了科学地弥合这一差距,苏州市环保部门不仅在环保指标数据公布方面公开及时,而且开展了各项持续的专项整治行动,推动苏州的大气污染治理上了一个新台阶。
【纵深解析】
从“污染管理者”逐步向“环境服务者”过渡———
“五个环保”落实生态文明建设
市环保局局长冯仁新说,采用新的空气质量标准,发布AQI指数,势必会让我市的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下降。从API到AQI的转变,从发布“污染”指数到发布“质量”指数的转变,意味着,苏州各级环保部门正逐步从“污染管理者”,向“环境服务者”这个角色过渡,环保惠民利民靠民得到了生动的诠释。
生态文明建设的根本目的是创造生产、生活、生态“三生融合”的环境。今年初,在“民生优先”、“环保惠民”的战略指导下,市环保局提出打造“充满激情的活力环保、以人为本的民生环保、务实创新的能动环保、敢于担当的责任环保、风清气正的洁净环保”的目标,集中体现了新时期苏州环保的核心价值理念。为落实这“五个环保”,我市针对机动车尾气污染、建筑施工扬尘、城市环境卫生、城乡结合部环境管理等市民意见集中、反响强烈的问题,切实加以解决,让市民成为生态文明城市创建的实践者、受益者、参与者和验收者,苏州环保共建共享的社会机制逐步形成。
充满激情的活力环保。培育一批自主知识产权、自主品牌和创新性环保企业,大幅度提高了科技进步对环境保护、生态建设和绿色增长的贡献率; 水、大气、土壤污染防治、生物多样性保护、环境经济政策机制研究逐步往纵深开展,进一步深化了生态环保领域的科技合作。
以人为本的民生环保。以适应人民群众宜居安康需要为目的,2011年,全市立案查处各类环境违法行为668件,挂牌督办突出环境问题105件。以环保人的良心、解决损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问题的爱心有效解决环境扰民问题,环境投诉逐年下降。
务实创新的能动环保。建立健全环境保护综合协调决策机制; 扩大生态补偿范围,加大对生态功能区的转移支付力度;推广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制度,扩大环境污染责任保险试点范围; 开展企业环境行为信用评价,规范排污许可证制度,依托市产权交易中心,发展排污权交易市场。
敢于担当的责任环保。以严格的制度推进环境监管,加大环保执法和专项治理力度,建立健全长效机制。近年来,我市环保部门以历史的责任推进污染减排,以率先的要求推进生态创建,以惠民的原则推进环境治理,以高效的机制推进环保工作,从而全面推进生态现代化建设。
风清气正的洁净环保。严格执行“一把手”负责制、建设项目“第一审批权”、评先创优“一票否决权”的环保“三个一”制度; 将生态环保指标纳入政府年度重点工作和环保目标责任书中,把节约资源、环境保护作为领导干部工作实绩综合考评的重点内容之一。
【数据备忘】
1.“十一五”期间,全社会环保投入累计达1144亿元,是“十五”期间的三倍多;近三年来,全社会环保投资占GDP的比重均超过3.5%; 全市按照不低于地方财政收入3‰的比例,建立环保专项资金和污染防治资金; 新增财力的10%~20%用于水污染防治。
2.苏州及所辖县级市均通过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复核、复查,五市及吴中、相城区全部建成国家生态市(区),苏州国家生态市通过公示,所辖55个建制镇实现全国环境优美镇“满堂红”。全市建成4个国家级、10个省级生态工业示范园区,分别占全国、全省命名总数的27%和40%。
3.2011年,全市关闭化工生产企业115家,淘汰水泥生产能力380万吨,提标淘汰印染生产能力4918万米,在省内率先完成重点耗能企业落后用能设备淘汰任务。建成并投运130项水污染、23项大气污染减排项目。经环保部核查组核算,今年上半年,我市COD(化学需氧量)、氨氮、二氧化硫、氮氧化物四项主要污染物减排指标在13个地级市中唯一全部实现“双过半”。
4.截至2011年底,苏州全市已建成投运城镇污水处理厂100座,总处理能力达305万吨/日,城镇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达94%,完成1301个农村保留村庄生活污水治理,受益总户数24.1万户,6072个自然村庄完成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任务。